時間:2020-04-01 21:26:47
網友提問:
我有一個親戚在工作時間時,因為從事的是室內裝修,在梯子上坐在那兒,旁邊的人看見了就摸了他一下,然后把他扶下來,人就不醒,送去醫院搶救,醫生說已經沒得搶救結果死亡。這樣算工傷死亡嗎?
問題補充:
如果是這樣,那可以得到多少賠償?因為我親戚只有20歲,還沒結婚,父母都只有48歲,而且是農村戶口。
賠的話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賠償還是按照深圳工作地賠呢?
廣州法律顧問:是工傷,賠償標準有的部分以深圳,有的是以父母所在地為標準,詳情請來電咨詢。
廣州法律顧問 屬于工傷,可以申請工傷認定。
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四條的規定,工傷主要有以下類型:
1.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;
1.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,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;
1.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,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;
1.4患職業病的;
1.5因工外出期間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1.6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;
1.7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。
2、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五條規定,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同工傷:
2.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,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;
2.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;
2.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,因戰、因公負傷致殘,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,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。
3、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:
3.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;
3.2醉酒導致傷亡的;
3.3自殘或者自殺的。
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,歡迎咨詢廣州法律顧問。